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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阶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完善

         

摘要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设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议论,甚至一些法学家公开批评该措施,认为这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倒退.然而现在讨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应该废除已经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目前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如何正确理解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何进一步规范现实操作,避免被其滥用,以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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