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功能定位

论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功能定位

     

摘要

检察权的性质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参与两法衔接工作的功能定位,即检察机关拥有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集中体现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移送监督和立案监督.这种监督权有充足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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