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效力

     

摘要

冒名处分不动产属于违法行为,既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不能准用表见代理制度.冒名处分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被冒名人的意愿、交易相对人是否为善意以及被冒名人本身是否存在过错三要素,对其法律适用应当进行司法续造和制度创新.同时,应当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制度,为不动产交易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