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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用权'原使用范围'浅析

         

摘要

商标先用权制度作为先使用人的抗辩依据,能够弥补商标注册原则引起的缺陷,体现利益均衡,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实现全局性的社会控制.为禁止权利滥用,体现注册原则第一性,商标先用权制度的行使应受到"原使用范围"的限制.在对商标先用权的"原使用范围"问题进行讨论时,需要对一些前提性问题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再对原使用范围的主体范围,客体范围,地域范围,商标使用方式以及使用商标的商品数量等各个方面进行具体界定,并指出举证方面的问题,以期将该制度更好地运用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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