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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网络实名制的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

     

摘要

互联网匿名引发网络侵权行为加剧,实施全面网络实名制又面临诸多困难,实践证明有限网络实名制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限网络实名制”包含实名领域有限、实名方式有限及必须实名的领域。如何解决有限实名引起的个人信息被收集、利用、侵犯的问题,急需加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确认个人信息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尽快建立健全有限实名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全面、系统的民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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