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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变与政府的应对效能——以莱阳民变为例

         

摘要

清末莱阳地方官府借助本地绅董之力推行新政,却因捐税的增加和部分经办绅董的贪鄙激起了民变。民变发生后地方官员应对乖张、仓皇操切,酿成了官民之间的直接对立和冲突,并逐步演化成一场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在民变的处理上,山东巡抚孙宝琦试图剿抚并用,但是各级地方官员却以"匪乱"来定性这场民变,坚持直接武力镇压,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出现。事后,清王朝采取了一系列善后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民变纷起的社会根源,反而带来了新的问题。莱阳民变反映出清政府社会调节和控制机能的失灵,对清王朝统治的权威性和合法性造成了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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