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理学诗的审美逻辑

     

摘要

理学诗的创作是宋代学人思辨智慧的艺术表达.两宋鸿儒将儒学"义理"视为主体审美的对象存在,在"以求诚为本,躬行实践为事"的儒学探索中获得自在体验和精神满足.与此同时,他们将诗歌创作视为"明理"、"修身"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与道同机"、"觉世唤醒"的主体自觉,多层次展示"笃学力行"的实践智慧."为诗好说理"的艺术传统可以追溯至魏晋玄言诗及隋唐以后的佛理道情诗,而宋代理学诗整体呈现着"理趣"横生、自由清雅的艺术境象,文学史家应该尊重其有别于"诗人之诗"的价值与特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