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假冒商标罪

     

摘要

商标即商品的标记,俗称商品的牌子。是区别不同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商品不同质量的标记。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其列为工业产权之一,用法律加以保护,对假冒商标、伪造商标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苏俄刑法典规定》:“非法使用他人商标的,处六个月以下的劳动改造,或三千卢布以下的罚金”。法国、巴西、罗马尼亚等国的刑法典也有类似规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政府历来重视用法律手段保护商标专用权。1950年8月政务院颁布了《商标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79年7月1日公布的刑法第127条,对假冒商标的犯罪行为独立为罪,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加强商标管理,维护企业信誉,鼓励创名牌、保名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我国工商业和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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