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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阳明篇第212条之我见

         

摘要

《伤寒论》阳明篇第212条日:“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则止后服”。在现行多版教材中,对此条的讲解均认为是论述阳明腑实重证的证治和预后,笔者认为本条是论述阳明腑实重证的形成、预后及预防,而且关键是强调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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