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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史”融入高校法学教育的逻辑与进路

         

摘要

法学的价值属性决定了法学教育的价值引导功能。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教育的目标。把学习“四史”与高校法学教育结合起来,是新时代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四史”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教育在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学中,应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统领明确融入方向,以历史和现实为脉络构筑融入节点,多管齐下提升融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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