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人格的多重性及其关系

         

摘要

法律人格除了包含传统民法人格理论中所指的主体(狭义之人格)、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人格利益内涵之外,还应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之内涵。其中主体(人格)和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体现抽象层面上的法律人格,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体现具体层面上的法律人格,而人格利益则是法律人格的内在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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