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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中的规范适用

     

摘要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1](司发通〔2014〕11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实施以来,各地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条件的评估鉴别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规范,但对于患有高血压的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尚存在一些争议。目前我国人群高血压患病率呈现逐渐上升趋势[2],研究结果[3]显示,我国1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患病率已达23.33%。迄今为止,笔者所在法院共受理的40例“罪犯交付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中,以高血压为由申请的有16例(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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