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略论电子证据的认定

略论电子证据的认定

     

摘要

电子证据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产物,从其法律地位来看,视听资料可纳入电子证据范畴.电子证据的认定包括对其可采性的认定和对其证明力的认定,对电子证据可采性的认定主要可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三方面考察;对电子证据证明力的认定主要可以从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以及完整性三方面考察.据此,可粗略地归纳法庭认定电子证据的几种方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