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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摘要

关于开民区管理会的法律地位,认为应将其界定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建议积极推进相关立法,明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加强其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适应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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