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文学史分期应以朝代更迭为依据——论现代文学史分期问题

文学史分期应以朝代更迭为依据——论现代文学史分期问题

     

摘要

文学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没有客观存在的节点能将文学分成前后不同的发展时期,对文学史进行分期仅是一种手段、一种必要的假设.作为专史的文学史的分期应与通史的分期一致,即以朝代更迭为分期依据.朝代更迭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此为分期依据能最大限度降低文学史分期的主观性.现代文学史的起点应设在民国元年即1912年,讫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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