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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设立中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

     

摘要

设立中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现行法律未予明确,实务和理论界见解不一.从设立中公司的特殊的团体性构造分析,设立中公司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一种客观存在物.基于对设立中公司的客观存在的能动回应和实现公司法的政策目标的现实所需,中国公司立法应赋予设立中公司民事主体资格,并规定其民事主体资格法定化的方式及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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