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早已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论环境权的公法保障(一)-杨静魏迪-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论环境权的公法保障(一)

     

摘要

公民环境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环境权的保护和救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环境权保障的民法层面来看,就是要制定"绿色民法典",即利用物权法原理解决自然资源立法问题;从宪法的国际层面来看,目前世界各国的环境权立法已经呈现出宪法化、公民权化和具体化的趋势.我国宪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而且存在着宪法诉讼或违宪审查制度的缺憾,现有的<环境保护法>也早已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亟需制定一部完整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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