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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与刑事义务的错位纠正——以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为视角

     

摘要

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更高的义务要求,旨在从预防的角度维护网络安全.虽然本罪中体现了刑事合规的部分理念,但其"责令"的依据不尽合理,体现出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和刑事义务之间存在很大的错位.因此必须制定明确、合理、专业的合规规则,并保障其能有效运行,把合规规则作为刑事责任、量刑因素考虑,并不断更新合规规则以纠正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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