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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股东董事等违反条例最高罚款50万元

         

摘要

cqvip:《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于2019年3月28日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该省第一部规范地方金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地方金融风险如何防范?条例明确,建立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制度,公布并定期更新地方金融组织名单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信息;发现地方金融组织存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隐患的,应当对其重点监控,进行风险提示;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9年第12期|55|共1页
  • 作者

    侯冲;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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