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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利”的法哲学思考

     

摘要

权利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自由是被认识和正确利用的必然(规律)。社会认可权利的方式有道德和法律两种,因而道德和法律也就成为衡量权利合理性与划分权利种类的标准。权利不是天赋的,而是社会赋予的。它因人的降生而生成,随着人的能力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权利的历史可分为等级特权和平等人权两个阶段。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人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其他权利都依附于它,所以背离人权的“权利”是值得怀疑的。近现代社会是一个人们权利意识觉醒的时代,人的任何行为都会以权利为理由,几乎一切社会运动都会喊出“为权利而斗争”的口号,而且也往往会提出一种新的权利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地思考权利的本质,区分其种类,找到判断其合理性的标准。这样,我们才能不陷入“权利的迷宫”,正确地区分真假权利,也才会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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