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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才之火添上利益之油

     

摘要

福建省的首起职务发明设计人要求单位根据推广专利取得的经济效益支付报酬的案件,引发了人们对职务发明合理报酬的关注.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的机械工程师谢文南,根据公司下达的任务,设计出了“全折叠堆套式玻璃集装架”,并获得了国家专利局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上载明设计人是谢文南。新产品投入生产后,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公司除奖励给谢1万元外,一直未按《专利法》的规定支付他作为职务发明设计人应得的报酬。为此,谢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其设计专利应得报酬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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