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国际商务研究 >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长期合同的调整

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长期合同的调整

     

摘要

由于长期性、关系性和不完全性等特征,长期合同在适用一般合同法时会产生诸多困难.为此,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推出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对长期合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在诚信谈判、开放性条款、非固定条款、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不可抗力、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后的恢复原状、后合同义务等方面作了特别规定,从而对长期合同的立法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避免直接适用于长期合同所产生的不合理结果,我国《合同法》应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的相关规定,加入调整长期合同的特别条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