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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室内设计中的形式美

             

摘要

室内设计的美是多种要素的组合,是由一定的线条、色彩、形体、结构等在器物外部可以直接感知的物质属性所构成的整体。室内设计的形式是材料和结构的外在表现。室内的形式设计是室内设计师依据器物性所做出的创造性活动,一个新的室内设计形式的产生意味着含有一定的形式意义。就单纯的形式美而言,它不依赖于其他内容,因此,德国哲学大师康德称之为自由的美,狄德罗则称之为绝对的美和独立的美。但是,室内设计的形式美却是依存美,确切地讲室内设计的形式只有与效用功能、实用功能和室内结构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方能称为设计形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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