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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人员内部控制权激励——以品德能力为视角

             

摘要

cqvip:控制权能满足因名誉、地位提升所带来的心理满足及在职消费利益,因而能对企业高管人员产生激励。当薪酬激励的作用受到局限时,将能力、品德作为控制权激励合约设计的依据,将产生以下好处:可克服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促使其提升能力水平并注重自己的声誉,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收益。探讨企业高管人员的品德能力状况与其控制权大小的关系,研究表明:控制权大小与被授权人品德能力的匹配程度,将决定激励的效果,事实上这是一个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博弈过程。只有当高管人员的品德能力在较高水平时,授予其较大的控制权,才能实现激励效应最大化,否则,可能产生负面的结果。值得说明的是,控制权激励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声誉机制、职业经理人市场选聘机制的完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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