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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不容“台独”

         

摘要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政府在平定了三藩之乱以后,东南沿海包括金门、厦门等岛屿在内,均为清王朝所控制,祖国大陆业已完全统一。在如何对待台湾回归的问题上,清政府一直主张实行"招抚",即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条件也很优惠,同意清军不登岛,岛民不剃发,也不改明朝衣冠;甚至还放宽到"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实际上是给予一个王朝两种制度的自治地位。但由于当时郑成功的儿子郑经刚死,孙子郑克樉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一切政事皆由侍卫冯锡范等人把持,此人想出各种理由阻挠,故此虽经多次协商谈判,招抚均无结果。此时清廷内部出现这样一种主张,认为台湾:"孤悬海外,易薮贼,欲弃之。"这种听任台湾独立的主张,遭到水师提督施琅的严词批驳。施琅认为:"台湾一岛,实腹地数省之屏蔽。弃之,则不归番不归贼,而必归于荷兰,恃其戈船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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