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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恶势力犯罪基础问题的重新审视——以共同犯罪与有组织犯罪为界域

     

摘要

黑恶势力犯罪追求非法控制社会的天性,决定了对其治理必然具有政治与法律双重意义.在不断完善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的法律体系,推进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的广度与深度的同时,有必要重新审视其间涉及的基础问题.在厘清黑恶势力犯罪与共同犯罪、有组织犯罪的关系的基础之上,明确普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的关联与界分,重视预防刑法视域下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刑法评价对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的影响.这些问题是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基础,对其深化研究也将有助于此次专项斗争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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