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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经》中的野合之诗

     

摘要

《诗经》中有许多表现男女情爱的诗篇,其中不乏直接表现性爱的作品,更有许多为儒家所不能接受的野合之诗。脱离《诗经》产生的时代,认为其悖于伦理实则是对《诗经》的曲解。因为在原始宗教背景下,性爱是神圣的,也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充满生命力的原始性爱是在私有制产生之后才逐渐被赋予了额外的道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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