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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诗经·周南·葛覃》——答翟相君同志

     

摘要

正 我曾写有《两千年前女奴诗——浅谈《诗经·周南·葛覃〉》一文(载《贵州社会科学》1984年第2期)。翟相君同志著文《〈周南·葛覃〉的时代和地域》)载《贵州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对拙文所谈《葛覃》一诗的时间、产生的地域,以及全诗的诗意提出质疑,现答复如下,以就正于读者和翟相君同志。拙文旨在说明《葛覃》一诗是女奴作的,对其产生的时间和地域未详细谈及。在时间问题上,只是从“大数”上讲,“两千年前”。翟相君同志认为是“东周前期周王室的诗”,其具体时间,“在公元前770年——前600年之间”。我认为从“大数”——“两千年前”讲,无论是“东周前期”的诗,或“西周末东周初”的诗,都无矛盾,并无错误。如果要谈产生的时间,我同意金启华先生的说法,“《周南》十一篇诗中,都无事实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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