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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地质遗迹保护的立法思考

         

摘要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质遗迹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现行立法不能满足其保护需要.修法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遗产保护法》均不能达到全面、系统、整体保护地质遗迹的目的,因此必须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地质遗迹的特点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遗迹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遗迹保护法》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解决的问题应定位于一般法律,其是地质遗迹保护领域的基础法,也是中国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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