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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保密规定 档案局长受处分

     

摘要

正今年3月,安龙县档案局销毁档案,严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造成4000多斤档案资料在露天堆料场上失控20多天。对此,中共安龙县纪委、安龙县监察局于7月分别对该案的责任者——安龙县档案局局长李朝刚进行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处分。 事情的经过是该局在清理县直机关的档案时,需要销毁的档案;由李朝刚和该局一职工于3月28日押送兴仁县陆关纸厂销毁,由于停电,李便与厂方商量,将档案资料全部卸在露天堆料场上,用纸壳一盖,当天便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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