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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政府主导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为例

     

摘要

为了解决环境利益者和经济利益者之间的扭曲关系,我国应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当前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生态补偿执行偏差、补偿资金来源有限、补偿标准不尽合理、补偿形式单一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对生态效益补偿的宣传与引导不够、缺乏良性的投融资机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核算体系、相关法律政策滞后、错误政绩观蔓延等.为此,要强化政府生态责任,扩大财政生态转移支付,构建森林价值评估体系和补偿标准,实行多元化的补偿形式,建立森林生态补偿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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