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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孕女员工试用期无业绩 公司解除合同被判违法

         

摘要

王女士怀孕后入职某海外投资顾问公司。3个月后,因签单客户数为零,公司以试用期内业绩不合格为由将其解聘。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劳动合同解除行为违法,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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