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民族研究 》 >《明史·广西土司传》论说

《明史·广西土司传》论说

             

摘要

正 清张廷玉等修纂的《明史》,据明政治现实,创立了阉党、“流贼”、土司三列传,为前代封建正史列传所未有。其中《土司传》十卷,分别记载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五个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情况。全书的卷三百十七至三百十九是《广西土司传》。此传对明代广西土司及瑶壮等少数民族的状况,作了纪述。故此传对广西土司制度及少数民族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对它论说,对进一步了解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