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集团经济研究 >论行政伦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论行政伦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摘要

裁量是指根据自己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置。田中二郎博士曾指出,行政法的精髓在于裁量。在法律意义上,何谓行政自由裁量权?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为: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作出作为的权力。王名扬先生在《美国行政法》一书中的定义是:“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行政机关自由选择的范围不限于决定的内容,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