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集团经济研究 》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共享税的设置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共享税的设置

             

摘要

cqvip:一、共事税设置现状 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目前,采用专享税形式的国家有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德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共享税;美国则按照共享税源,分率分征的方式建立独立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目前我国共享税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