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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2013)

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2013)

  • 召开年:2013
  • 召开地:浙江莫干山
  • 出版时间: 2013-09-07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会议文集: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2013)论文集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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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本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前的所谓“计划经济”,其实就是一种“无限政府经济”,即政府在其中扮演无限角色、包揽无限事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体制,计划经济的失败在于“无限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大力清理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存量,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严控行政审批事项增量,宏观调控中行政手段运用也应有限度,任何级别的政府机构及领导都不能随意动用行政手段进行直接调控,反思“经济财政”的合理性,进一步大幅减少政府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及债务融资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等进一步改革目前的过渡性“强势政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与对策。
  • 摘要:随着生育率下降和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在近十几年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如何调整民生财政支出结构应对代际冲突问题成为新的话题.本文基于1998-2011年的面板数据模型,考察了人口年龄结构转型对教育和社会保障两类支出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老年抚养比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没有显著影响,而少儿抚养比对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在考虑"世代同堂效应"后结论依然稳健.在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情况下,需要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民生支出以更好地关注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
  • 摘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影响,三者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通过文献回顾,基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理论构念建立了三者的测度量表,利用中国1978-2011年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合成了"三化"发展指数.在此基础上,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对"三化"互动关系作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工业化能够引起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可以大致被看作是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格兰杰原因,城镇化对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作用不显著,农业现代化对工业化水平提高的推动作用是长期才能体现出来的,农业现代化的进步对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并不显著.
  • 摘要:本文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订中长期全面改革方案问题,谈一下自己的四点框架性意见.简单说,十二个字:"中长期、大视野、攻重点、说新话."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订的中长期改革方案,应该比前三个经济改革的决定,更带有战略性和历史性,社会改革要围绕“社会共生”和社会组织创新,5个重点:一是收入分配改革;二是户籍制度改革;三是事业单位改革;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建;五是社会组织改革。政治改革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突出4个重点:一是政府自身体制改革(可从改革审批制度切入);二是官员及亲属的财产公开制度和子女留学返国制度;三是以独立公正为旗帜的司法体制改革;四是有关党内民主化改革等。
  • 摘要:本文就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进行了研究,探究了关于20世纪80年代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来龙去脉,工业品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应该辩证地看待,它与当时的计划体制、物资分配体制、投资体制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在整个经济体制处于双轨运行的情况下,生产资料价格不可能实行单轨制,它与其他经济体制相适应,推动了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发展,所以有其积极作用。虽然实行后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但应该说其积极作用大于消极影响。积极作用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条:一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活了企业,增加了商品的有效供给。二是促进了地方工业和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地方工业企业、乡镇企业很难拿到国家计划内的生产资料,实行双轨制后使这些企业有可能买到这些商品,对地方工业、乡镇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三是为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孕育、成长开辟了一条通道,起到了桥梁作用。四是我们的价格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采取渐进形式比较稳妥。有了价格双轨制这个桥梁,为从高度集中、管得过死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为放开价格平稳过渡提供了条件。
  • 摘要: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如何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无疑是摆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严肃的课题.本文通过考察和分析中国城镇化建设中土地、户籍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三者关系及问题,指出土地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和平台,户籍是城镇管理的重要依据及纽带,财政是推动和维系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关键与保障;三者紧密相连、互为作用,共同构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三驾马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使"三驾马车"形成强大合力,努力实现三者的全面突破.
  • 摘要:财政收入是财政工作的基础,是满足公共需要、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的保障.从2012年开始,中国财政收入告别了连续多年以来的高增长,低增长将是未来财政收入的常态,这对民生财政是严峻的挑战,财政必须未雨绸缪.本文对中国财政收入低增长的原因作了剖析,提出了要转变理财思路,树立过“紧日子”的理财观念,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满足基本公共需要等适应财政收入低增长的政策举措,以确保财政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 摘要: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发现,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主动选择户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依据,皆源于财政体制约束下户籍制度的效率优势。户籍制度本身具备合法性,构筑其上的利益分配机制一般具有牢固的社会传统。支出责任划分不合理促使地方政府在享受人口流动收益的同时主动利用户籍制度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支出责任。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具有“增收节支”和“横向竞争”的强大冲动。这也导致了地方政府行为的矛盾性:面对流动人口,地方政府既想利用户籍吸引稀缺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又想剥离户籍与公共服务提供之间的联系,压缩支出。二者叠加导致了户籍改革的阻力重重和地方化特色。从本质上看,地方政府的户籍改革行为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终目标相悖,其间财政体制约束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必须完善现行财政体制。
  • 摘要:本文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公共财政既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也是其履职手段之一。公共财政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就是发挥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支持做好统筹规划,积极培育市场,主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大力弥补家庭不足等工作。
  •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的现实问题包括财政供款责任隐性化、财政调整不稳定、财政分担责任不合理和财政责任地区差异较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非制度化是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非制度化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一体化,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的识别和判断,并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的相互转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改革应从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转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化的实现需要推进财政预算责任制度化、财政供款责任制度化、财政分担责任制度化、财政调整责任制度化和财政监管责任制度化.
  • 摘要: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居高不下的城乡收入差距提出了严重的政策挑战.本文基于1995-2010年省级面板数据,在中国特有的财政体制背景下考察了民生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表明,民生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具有明显滞后效应;但是,分税制改革造成地方财政自主权下降,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同时,地方财政自主权下降后,中央通过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特别是对应性转移支付规模,保证了地方财政资金用于民生,用于农民,有助于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最后,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起到了明显的负面作用,库茨涅茨倒U曲线在中国基本成立.中国的收入差距还处于其左侧上升期,没有达到拐点.在使用了不同的计量方法、识别技术后,本文的估计结果依然是稳健的.
  • 摘要:政府间转移支付作为分权化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地区间财力均等化、推动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意义重大.本文对财政分权体制下由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而产生的转移支付问题进行分析,并通过一个静态模型论证了应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确定相应的转移支付资金,进而提出了改革中国当前的转移支付制度,应合理界定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以使中央政府在处于信息劣势的情况下,合理引导地方政府采取与其目标相一致的行动,达到社会福利水平的最大化。对此,除了健全法律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外,还应根据地方政府不同的公共开支确定不同的转移支付模式,调整转移支付两种不同模式的占比,完善转移支付的结构,改进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测算体系,从而提高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水平,为中国早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服务等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建立起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善的均等化转移支付体系,为中国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优化地区间的资源配置、早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提供一定的借鉴.
  • 摘要:"营改增"引致的地方主体财源结构变化,导致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需要尽快作出优化调整.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基层财政层级的端点设置、财政层级的数量,构成了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前提.针对当前中国乡镇级和地市级财政的存废,需要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加以辩证考察,进而理性地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指出完全意义上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因素均得到有效改观之后,才有可能加以全面推进:一是各级政府行为在较大程度上能够实现有效约束,“预算硬约束”大致成为中国公共财政运行的常态现象;二是通过对中国历史变迁、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深人体察,理性地确定政府财政层级设计的“双端点”位置与适当层级数量;三是房产税等地方主体税源建设的日臻成熟。有理由相信,在上述命题均得到相对明确解答的情形下,进一步破解四级(乃至五级)财政层级构架下如何全面厘清央地之间、地方各层级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如何实现相对彻底的分税制等时代命题,也将不会是十分遥远的事情。
  • 摘要:中国地方政府作为特殊预算体,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前提下代理人道德风险导致的软预算约束,而且也存在类似于科尔奈所阐述的集中体制下国营企业的软预算约束.当前,尽管存在包括《预算法》在内的一系列制度约束,地方政府仍表现出三种偏好:预算外资金运营偏好、预算内赤字偏好、非理性投资和去责任化负债偏好.中国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植根于政绩竞赛制引导下的经营特征,借此认为,应该通过改革,使旨在推动"政府主导投资"的过渡性体制淡出历史.当前在考虑上收地方事权、力求实现地方事权财权匹配过程中,应该考虑削弱地方政府的经营动机.
  • 摘要:一切社会问题都与财税问题有密切关联.财税领域不仅成为社会改革的切入点,而且能成为突破口.当前在财税领域,影响最大的当属"分税制"."分税制"在中国运行已20年,总的说来"成绩很大,问题不少",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间"差别分成"、政府间"二级分成"、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制度化,既是结合当前实际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分税制"的特点所在,也是扭转当前社会发展失衡局面的有效措施.
  • 摘要:中国正在开创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历史时代,必须运用历史的眼光、国际的视野、战略的思维,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观财政运行、微观企业税负相互结合的方法,客观看待现阶段中国宏观税负.宏观税负从属和服务于中国国家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国家财力作为坚强后盾,其意义完全不同于西方.制度环境不同,政府支出责任迥异.必须对新时期国家税收制度进行新一轮战略性调整,系统谋划,综合施治,统揽改革发展全局,实现多元共赢,提出了优化中国宏观税负,重在做好“加减法”,结构性调整税收制度,促进税制优化,优化政府收入结构,提高宏观调控效率等税负优化的实施路径。
  • 摘要:本文以税制改革为研究对象,税制改革要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为导向,以党的十八大“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为总要求,按照“健全税种,完善分税,适当减负,累进税率,精细征管”的原则,新一轮税改是在分税制大前提下税制的调整和完善,应继续坚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一是改革出口退税制度;二是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三是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四是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五是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六是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七是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八是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 摘要:城镇化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结构调整、最大的内需源泉,也是最大的改革"红利".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最核心的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在此基础上实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的税收,对中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考量中国税收,应从税收视角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建议:(一)建立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匹配,(二)构建地方税体系,(三)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直接税体系,(四)向以城市市民为基准的城市征税体制转型。
  • 摘要:本文通过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分析和影响分析,确定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和"洼地效应"等问题,提出了调整增值税税率、提高分享比例和加速扩围的对策建议.
  •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影响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后税负的两项关键因素:税率和可抵扣进项税额.在此基础上,利用建筑业统计数据测算出征收增值税时建筑业的税负,并采用变动进项业务发生额比例、可抵扣进项业务比例、增值税税率等指标来定量分析不同情况下建筑业的增值税税负.测算结果表明:在现有的条件下,如果对"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实行11%的税率,建筑业的税负会大幅度上升;对建筑业改征增值税采用6%的税率,才能使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保持基本不变.
  • 摘要:本文构建了以开征销售税为核心的分税制改革方案:一是在商品进入零售环节之前,增值税全额作为中央税;二是在商品进入零售环节之后,取消增值税,按商品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销售税,并将销售税全额作为地方税;三是将营业税中的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并人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将之归为中央税。销售税和增值税并行的做法类似加拿大税制,加拿大联邦政府开征商品和劳务税,该税属增值税性质,税率为6%,为中央税;州政府开征销售税,税率为50/0—10%,为地方税,指出分税制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地方税系,而完善地方税系的核心在于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在现有条件下,需要开征销售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进而带动政府间事权分配、转移支付制度、土地出让制度、地方债务发行制度等整体性分税制改革。本文认为,这样做不但能够有效地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也能够产生有益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等良性效果。
  • 摘要: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营造公平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基本策略.本文分析了遗产继承对规则公平的冲击,阐述了遗产税促进规则公平的作用机理,提出了遗产税促进规则公平的路径选择:(1)设置遗产税的边际税率,(2)确定遗产税的免征额和其他税式支出项目,(3)提高遗产税的累进水平,(4)制定完善的赠与税制度。
  • 摘要:中国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一般不具有税种的开征权和税率的决定权,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形成的特定财政分权体制使得地方政府间可能展开事实上的税收竞争.本文采集各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来考察中国各省份宏观税负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拟合一个税收竞争反应函数进行实证检验分析.在总体评估的基础上,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界对回归方程进行分段估计.经验证据表明,中国省际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策略在同一年度是"策略互补",而在滞后年度却是"策略替代".分税制改革后,"制度外竞争"在中国税收竞争方式中占主导地位.
  • 摘要:本文以财税体制为研究对象,指出当前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从体制内跳到体制外才有可能推进,提出了建议尽快制定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建议以财政联邦制替代财政分税制,建议中国将减税政策的直接目标确定为增加企业留利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步减少间接税比重而增加直接税比重。大幅降低货物和劳务税的税率,降低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的税负,维护企业家投资、创新的热情等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建议。
  • 摘要:本文以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为研究对象,指出当前改革面临的问题千头万绪,应该选择财税改革作为深化下一步经济社会改革的突破口。要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贫富差距、产能过剩、环境污染、地区和城乡差距等问题,都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而且财税改革也是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交汇点,可能成为真正建立民主法治的一个始点。应该把财税改革方案的设计作为下一步改革顶层设计的重中之重,希望最高决策层能像1994年设计分税制改革那样精心谋划,由国务院领导牵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订财税改革方案,避免局限于单纯的部门视角,财税改革要强调民生导向,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同时要划清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省级政府与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在此基础上厘清政府间的财权关系。
  • 摘要:城镇化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必然结果.过去以"圈地造城运动"为表现形式、以"人口红利"为动力的传统城镇化模式难以为继,未来新型城镇化务必要统筹城乡、以人为本,系统推进各项改革.新型城镇化的财税制度取向包括:必须彻底打破"土地财政"的利益格局,扩大房产税试点,渐进从"土地财政"转型为"房产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快明确城镇化进程中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财力保障;修改《预算法》,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户籍—土地—财税制度的联动机制.
  • 摘要:本文就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应强调必须充分肯定中国于1994年推出“分税制”配套改革的基本制度成果,并加以巩固和提升,完整、准确地理解分税制所应澄清的几个重要认识,按照中央、省、市县三层级框架深化“分税制”改革、重构和优化中央一地方财税关系的基本原则与要领,是必须以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职能即“事权(支出责任)”为始发环节,构建“一级政权,有一级合理事权,呼应一级合理财权,配置一级合理税基,进而形成一级规范、完整、透明的现代意义的预算,并配之以一级产权和一级举债权”的三级分税分级、上下贯通的财政体制,加上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以“因素法”为主的转移支付和必要的“生态补偿”式的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等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的中长期优化重构思路。
  • 摘要:凯恩斯革命颠覆了平衡预算的古典财政原则,而代之以倾向于赤字扩张的功能财政,功能财政下产生的预算赤字实际上是借助公债货币化来弥补的,由此,铸币税、通货膨胀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深刻地引发了税收国家的危机.本文从财政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这一理论发展,并从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的角度审视了现代国家的建构问题,文章指出,税收国家之所以成为现代国家,是因为它是在私人经济自治的自由市场经济框架内持续运转,而自由市场经济之所以是合理可取的,不仅仅是由于它具有巨大的生产力,更是由于它导源于并保障着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这才是国家的现代性的根本源起。国家进行经济抽取的财政制度集中体现着现代国家的成长方式和路径,赤字财政开启的大政府时代无疑引发了税收国家的危机,由此,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将成为塑造有限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关键,并决定性地影响着现代国家的命运。
  • 摘要:构建完善的政府债务风险识别和预警体系,对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稳健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在辽宁省大范围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内已有研究成果,构建了一套符合省情、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并利用该预警体系识别和预警了"十二五"时期辽宁省的存量债务风险和基于不同经济增速假定条件下的新增债务风险.实证结果表明,"十二五"时期辽宁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开始显性化;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使债务风险趋势变数加大;个别地区面临债务升级恶化的危险.
  •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完善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规范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措施主要集中于三方面:健全转移支付主体框架;加强转移支付运行管理;完善转移支付法治建设.
  • 摘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汲取,既是地方政府一种制度外负债融资行为,也是地方政府资本型公共产品供给事权的职责与权限的边界问题.当前中国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的隐性负债行为扩张积聚系统风险,政府融资低效产生结构风险亟待规制.因此依据事权与财权匹配理论,基于资本型公共产品的分类,建立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规制和对融资平台的市场规制,提出地方政府负债风险的短期清理、分离和长期疏导、规范策略:在对融资平台的规制中,需分离两种市场利益判断,分清偿债责任,因势利导,推行“疏”“堵”并举的规制之策。“疏”,即从资本型公共产品的特性出发,对地方政府投资事权进行明确划分,疏通公开、规范的筹资渠道,满足资本型公共产品的融资需求;“堵”,即正视负债汲取过程中融资平台的“垄断”低效率以及地方政府“经济人”自利行为,对其进行严格规范。具体可通过“行政和市场规制;短期和长期策略;收益和公益型资本品融资责任划分”三双规制体系,规范中国地方资本型公共产品的负债汲取行为。
  • 摘要:对于经济分权的大国体制,地方公共财政是制度均衡.分权经济使地方政府有动力和条件与中央政府进行纵向博弈,为约束地方政府的经济扩张冲动与机会主义行为,中央政府不得不下放民主监督权,从而使中国地方财政体制呈现从地方财政向地方公共财政演化的内在趋势.
  • 摘要: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房地产发展与政府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揭示了"租税替代"原理.理论研究表明:在静态框架下,政府财政收入满足"租税等价"原理,即政府通过土地租金融资与通过企业税收融资是等价的,其总收入水平只取决于土地资源总量,与融资方式无关.在动态框架下,政府财政收入在长期内满足"租税等价",在短期内存在"租税替代"关系,即政府来自于房地产的租金收入越高,来自于其他行业的税收收入越低.本文基于1998-2008年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对"租税替代"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住房价格上涨将导致企业税收(增值税、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企业利润的全面下降,很好地支持了"租税替代"理论.本文还进一步考察了地方政府热衷于发展房地产的原因以及房地产片面发展对实体经济的不良影响,发现现行财政体制、政府官员短期行为以及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不合理是其背后最重要的原因.
  • 摘要:本文以财税体制的改革为研究对象,事权与支付责任相匹配(或者说事权与事责相匹配)应该是分税制改革的适当原则,应该建立事权与事责相匹配原则或者事权与支付责任相匹配原则。明确事权和事责(支付责任),使二者匹配于同一个主体和在时间上保持一致,通过法律规则建立政府间的权利和责任体系。事权与事责相匹配原则或者事权与支付责任相匹配原则可以有效解决财力问题。如果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做下一步,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尽快明确推进政府间事权和支付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下一步的财税体制改革应该重点在事权和支付责任划分上。中央财政应该少干预或者不干预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而着眼于国防、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国民平等权。减少转移支付的环节,避免层层盘剥的转移支付体制,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财政效率、避免财政腐败。要加大实现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比重。
  • 摘要: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探讨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迫在眉睫.本文从分税制的视角分析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在此基础上讨论优化税制结构与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政策建议,主要措施包括: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以财产税为主的地方税体系;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逐步完善省以下的分税制等.
  • 摘要:财税政策不仅是以为国聚财、理财为目的,更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要找准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切入口,推动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公平收入分配的综合性改革.本文综述了对征收房产税持不同意见的主要理由,并针对这些疑虑逐一进行了正面回应.文章认为,推进房产税改革,是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调节工具,是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增加地方政府税源的重要财税政策.不仅如此,房产税改革的深刻意义更在于:从利益机制上推动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省以下财税体制;从财税机制上由调节二次分配到公平初次分配,建立收入分配新格局;从财税政策上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实体经济,稳定长期经济发展.
  • 摘要:本文首先梳理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安排下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将产业结构失衡纳入中国分税制的制度框架下,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分析人手,深究如何化解中国产业结构失衡的税收成因,研究表明,产业结构的优化始于“税制结构转型”,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和税负水平的不合理使得税收产业结构调整功能的发挥受到约束。要想通过税收调节产业结构,国内流转税体系的税制要素应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税负。另外,产业的发展需要合适的税负水平相对应。过高的税负水平直接影响着中国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第三产业的质量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必须要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所谓的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分割,不在于财力集中在哪里,而在与财权与事权之间必须要有清晰的配置路径。
  • 摘要:通过分析中国"营改增"对经济的作用机理,指出现有的研究方法在分析"营改增"综合经济效应方面的缺陷,进而在标准CGE模型、测算增值税税基的投入产出法的基础上,引入征收比率的概念,根据中国税制的特点,设计了一个专门研究中国"营改增"问题的CGE模型.该模型能够准确地刻画出"营改增"对中国经济主体的影响,从而使得中国"营改增"CGE模型能够较为准确地测算出"营改增"的综合经济效应,研究表明,“营改增”对财政收入不同时期、采取不同步骤产生不同的影响,以及部分行业试点和全部行业推行投资、消费、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影响,进一步说明“营改增”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改革,需要处理好改革的财政与经济、短期与长期、部分行业试点和全部行业推行的不同效应,既要看到短期减税对财政巨大压力,又要看到长期增税对财政可持续增长积极影响;既要看到企业减负对经济的正面影响,又要兼顾到国家减税的财政可承受能力;既要看到部分行业试点的正面影响,又要看到全面推行的影响变化。分行业、分地区逐步推进“营改增”,不但可以避免因全国集中性“营改增”对国家财政形成冲击,而且有利于逐步释放“营改增”的影响和效果。
  • 摘要:本文基于土地、住房和租房联立市场模型和五类住户特征差异及其最优住房决策,实证模拟了中国房地产税制不同改革方案的房价效应和住户福利变化.结果显示,采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执行的使用者成本抵扣优惠不仅会导致房价和租金上涨,而且会使大多数住户福利下降.虽然在现有税制基础上增开资本利得税或房产税可使房价下降,但这类改革总会导致更恶化的福利分配结果,尤其会导致改善型住户福利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相比较,在增开房产税同时,以资本利得税取代交易环节课税,虽然会使房价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会使租金下降,这不仅能降低低收入住户的租房支出,增加他们的福利水平,而且也能使其他四类尤其是改善型住户福利获得较大幅度提升.和其他四种税制改革方案相比,这种改革方案真正实现了全局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从本文五种税制改革方案的房价效应规模看,虽然房地产税制改革会对房价产生影响,但期待房地产税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房价问题,实现住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是不现实的,因为在合理的税率范围内,五种税制改革方案的房价效应都很小,最高也不超过5%.
  • 摘要: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矿产资源型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应着眼于未来的长远利益和综合利益而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本文通过对资源价值和价值实现的再认识,结合现行资源税费政策,在"营改增"逐步推进、地方税收减少的大背景下,提出调整资源税费政策的建议.运用资源税费政策,全面反映矿产资源价值,提高资源开采环节的税费负担,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并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生态治理和恢复筹集资金,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 摘要:本文通过回归分析确定生计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设计,并举例测算了家庭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得出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费用扣除制度可以减轻纳税人税负、实现税收公平的基本结论,在此基础上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使中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 摘要:本文探讨税收意识与税收遵从的现实内涵,从征税、纳税、用税视角分析税收意识对税收遵从的影响,认为税收意识的觉醒要通过重塑征税目的意识与征税规范意识、政府职能转型、法制建设、公共产品服务、公平正义及民主监督等途径实现,并对提升税收遵从产生深远影响.
  • 摘要:本文就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指出21世纪以来,全球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项目的总规模不断跃升,应用范围已遍布公共管理的诸多领域,面对城镇化的要求,中国需要多渠道创新基础设施的融资和提供方式,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推广应用。结合国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经验和现实需要,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中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1)建议把推广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作为中国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的重要措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不仅仅是一种弥补预算缺口的方式,(2)尽快建立中央和地方级别的专业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单位,以处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推广过程中的瓶颈因素.
  • 摘要:经济增长伴随着结构失衡已成为中国经济长期以来的一个特征事实.结构失衡业已成为中国发展的一大困境,思考其成因与转型意义重大.本文认为这是政府主导经济增长方式的阿基里斯之踵.由于政府支出具有外部性,资本或劳动的边际收益不会递减,从而政府主导的经济也能够使经济体得以内生增长.倘若政府实施平等政策,经济结构不会失衡,但为了获得更高的总量增长,政府会对不同部门实施倾斜的税赋和支出——正是这种为增长而实施的政策倾斜引致了结构失衡.本文通过对中国1952-2008年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经验数据分析支持这一理论,尤其是财政支出层面的政策倾斜更容易造成结构失衡,经济体固有的异质性对结构失衡有一定的缓和作用.熨平倾斜性的财税政策是治理失衡的发展转型的首要切入点.
  • 摘要: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是居民人均收入的主要决定因素.长期以来,中国居民人均收入增长过于依赖经济高速增长;在国民收入分配环节,居民利益是受损的.然而,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已经成为实现2020年人均收入翻番目标的必要条件.居民收入增长模式需要从原先过于依赖快速"做大蛋糕"拉动转向"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双轮驱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存在一些矛盾,为了协调好两者关系,应将居民增收重点放在扩大居民部门增加值、合理提高劳动者报酬、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方面.这有助于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是实现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目标的有效途径.
  • 摘要:中国的国有制已经走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发展历史,深入分析和回顾国家国有制的沿革对于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视角,运用大量史料系统地回溯了中国国家所有制发展的历史轨迹:1949-1956年,国有制初建;1957-1960年,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与失误;1961-1966年,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1966-1976年,十年"文化大革命";1977-1984年,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新路子;1984-1992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与两权分离;1993年至今,分税制与国家所有权分级行使产权;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国家所有权分级行使产权阶段.
  • 摘要: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对人民群众最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次出台相关文件加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要实现保障房建设目标,就要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引导下,真正调动起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带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身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来.
  • 摘要:本文就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研究,社会主义就是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社会,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最终体现,提出了财政信息完整、透明、公开,预算及预算调整审批,控制政府运行支出等财政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财政分配,强化民众及代表机构的监督,是实现公共利益之上的必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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