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嘉国家刑事赔偿案

         

摘要

赔偿请求人:黄景嘉,男,47岁,浙江省平湖市人,浙江省平湖市教委干部。 委托代理人:夏建军,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夏吉先,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赔偿义务机关: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赵陆鸣,检察长。 复议机关: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朱立乔,检察长。 黄景嘉以曾被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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