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摘要

<正>政府令第22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1月7日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一、宁波市旅游业管理办法(1998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二、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2001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