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阅读》 >对的事情还必须“做对”

对的事情还必须“做对”

         

摘要

近来,读到两则故事。一则是《孔子家语》中的故事:说鲁国制定了一条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肯出钱把其赎回来,可以凭“发票”到鲁国国库领取“国家补偿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