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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音乐混融体

     

摘要

人类社会自始至今,一直伴随着程度不同、规模不等、方式有异的个人、群体间交流、往来和混合。民族音乐作为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混融是它自身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 所谓混,是指二种或二种以上有一定关联的物质渗混于一体;融,指这种渗混体在一定条件下,融合形成一种新的物质和有机统一体。民族音乐混融体,本文指二种或二种以上种类、风格、形态等方面不同的民族音乐,通过交混而融合为由新的种类、风格、形态等特征所构成的民族音乐体系。混为发展的初级、外部、物化阶段,融为高级、内部、心理过程,混融体的产生,则是全部过程的结果,是民族音乐的发展和创新。因此,对于民族音乐混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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