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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的选择性,恐软化硬法

             

摘要

当行政机关在管理环境事务上出现政府失灵,甚至越权违法时,如果本应具有足够力量与其进行抗衡,并对公众的环境权益予以充分救济的司法机关也逃避或徘徊不前时,环保法终究无法转化为行动中的利器,难逃“软法”的命运。“史上最严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新法一洗过去“软法”的耻辱,赋予环保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加重了对违法排污者的惩罚。在新法推行过程中,发生了两起事件,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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