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电子知识产权 >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偿30万元

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偿30万元

     

摘要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离职员:亡带走客户名单,并另成立一家与原公司经营性质类似的公司的纠纷。经法院审理认定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一审判决该案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一年时间内停止使用该项商业秘密,赔偿原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