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老年》 >解除同居关系,要求支付同居费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解除同居关系,要求支付同居费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摘要

法律顾问同志:您好,我今年76岁,老伴儿去世后独居,独女在国外工作。在跳,。场舞时认识了62岁的张老太.张老太的老伴儿去世后,全靠儿子给付的赡养费生活。考虑到彼此年纪已大,为了不给后代留麻烦就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同居生活.一年的共同生活,我感到张老太对自己关心不够,该尽的义务不尽,还不时偷偷往自己儿子那里送钱。决定与张老太解除同居关系,希望她搬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