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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怀孕女教师合同判赔案

     

摘要

劳动合同期满,某地一民办幼儿园解聘了之前签约的女教师。不料,此时对方已有孕在身。事后,女教师以园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未帮缴纳失业保险等为由,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虽合同到期,但女教师正处于孕期,双方的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延续。最后,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经过法院审理做出判决,幼儿园被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失业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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