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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制与合同员工制的利弊解析

         

摘要

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在1992年被友邦保险公司带到中国,这种制度迅速打破保险公司单一员工销售模式,在保险业蔓延开来,也成为其后10多年来中国保险业保费规模迅速攀高的原动力之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险个人代理的弊端突显,代理制在全行业内遭到瓶颈,在大多数消费者心目中,保险代理人成为许多消费者诟病的目标,劝保险死缠烂打、交费时经常拜访、理赔时不见踪影。脱落率高,误导消费等行为难以治理,面对现状,各公司高层纷纷采取员工制来解决现实问题,究竟两种体制谁优谁劣,本文拟从多角度阐述各自利弊,望通过解析为决策者助其所力。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视野》 |2013年第18期|128-128|共1页
  • 作者

    杜文涛;

  • 作者单位

    中国人寿铁岭分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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