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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住权的制度价值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时代特色的法典,体现出了人文关怀,比如新增加了关于居住权制度、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制度等用益物权。其中居住权和公法上的住宅权常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混同使用,亟需限定各自的适用范围。住宅权一般指的是公民能够享有设施完备、安全、可适住以及人身尊严不被歧视的住房权利。我国居住权承袭了以赡养、抚养或扶养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法律制度,扩大了社会保障属性,突出利用多元化住宅价值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是私法为公民设立的用益物权,仅在家事关系中有住房保障功能,是民事主体为保障特定关系人居住之需,处分自己财产权的方式,其核心为充分发挥财产权属性以定纷止争和保障交易安全。本文通过研究居住权制度的历史渊源,归纳总结出了居住权的发展规律,掌握了居住权的发展方向,同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与现有理论基础,为健全完善居住权提出理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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