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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重新制定《血吸虫病治疗记录书写规范》

         

摘要

吡喹酮用于治疗血吸虫病以后,由于该药副作用小、较安全,因此不少血防、医疗人员认为没有必要再书写病历了。有些医院、门诊室连极简单的记录也取消了,以致出现医疗纠纷时,无病历记录依据。针对我市病原治疗人数已很少,病床及血防、医疗力量相对较强的情况,为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治疗质量,确保治病安全,积累血防资料,市血防部门要求凡是病原治疗和晚血对症治疗的病人,都应有病历及病程记录等。门诊治疗也必须填写治疗记录单,并从1984年起,每年抽查一部分病历(或记录单),进行评比,评分列入单位考核总分之中。每年市分配治疗补贴经费时,也参考病历质量及依据病历数下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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