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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眼”双重性质说

     

摘要

古人作文强调要“文中有眼”,作诗要“句中有眼”,可见“文眼”早就为人们所器重。近年来,人们分析评论文学作品时,也常常提及“文眼”一词。那么什么是“文眼”?它的内涵究竟怎样?人们均以刘熙载《艺概·文概》中的一段话作为注脚: “揭全文之指,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 这段话说明,全文的“顾注”即所谓“文眼”,有“顾注”才可称为有“眼”。但从目前一些探讨研究“文眼”的文章来看,对这段话的理解似乎有些偏颇,偏颇之处就在于简单地把“文眼”理解为全文“顾注”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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