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久”

         

摘要

《说文·五下·久部》:久,从后灸之,象人两胫后有距也。《周礼》曰:“久诸墙以观其桡。”段注:“盖久本义训从后距之,引申之则凡距塞皆曰久。”又云:“《考工记》‘炙诸墙以视其桡之均’,郑曰:‘炙犹柱也。’以柱两墙之间。……相距则其候必迟,故又引申为迟久。迟久之义行而本义废矣。” 案:久之训释,《说文诂林》收录二十余家,诸家所云大抵与段说相近。许书明言“久,从后灸之”,“灸,灼也”(见《火部》),然诸家或避而不谈,或曲为之说,殆因典籍中未见以久训灸之文例,故不得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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