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眘 扬长避短

         

摘要

<正>【原文】乙亥,架阁卫博,论用人宜录所长,弃所短,帝(宋孝宗)曰:"用人不当求备,知礼者不必知乐,知乐者不必知刑。若得其人,不当数易,宜久任以责成功。"【译文】乙亥年,架阁卫博议论用人应该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宋孝宗说:"用人不应当求全责备,懂得礼仪的不一定懂得乐章,懂得乐章的不一定懂得典刑。若得到了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多次换他的岗位,应该长期使用,以便使他做出成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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